離任審計材料清單,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要求,一些大中型企業領導干部或高層管理人員在離職或離任時,一般都需要按要求開展離任審計,以對其整個任職期間所承擔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查、鑒證和總體評價,并出具離任審計報告。
而在實際開展離任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需要以被審計單位出具的審計資料為基礎來推進審計工作實施。因此,有關于離任審計所需材料就備受這類企業關注。接下來,本文來帶您了解離任審計資料清單,以為您做好材料方面的準備提供一些參考!
一般而言,有關于開展離任審計具體所需材料,其主要有如下這些:
1、被審計人員基本情況資料
包括:
(1)領導干部及高層管理人員的職位、職稱及職責范圍;
(2)領導干部及高層管理人員任期內與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目標責任制有關的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
(3)被審計人員遵守國家財經法規和廉政規定的情況;
(4)被審計人員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書面承諾的文件;
(5)審計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與被審計人員相關的審計材料。
2、被審計人員所在單位基本情況資料
主要有:
(1)被審計單位的工作計劃、財務會計資料、統計資料及經濟活動分析資料;
(2)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介紹。包括:上任時和離任時主要經營業務、生產能力、產品及銷售情況以及擁有職工人數、人員構成、組織結構設置等情況;
(3)被審計單位現行的公司章程、管理制度和經營計劃;
(4)被審計單位重要的經濟合同、協議及與企業經營管理相關的辦公會議紀要(記錄)和工作總結;
(5)經濟監督部門對被審計單位的檢查報告、處理意見及糾正情況等資料;
(6)被審計人員所在單位對所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書面承諾的文件;
(7)被審計單位營業執照等證照材料;
(8)審計截止日被審計單位所有開戶銀行的對賬單、余額調節表;
(9)被審計單位往來賬戶余額及賬齡明細表;
(10)被審計單位經營管理就經濟效益等材料。
以上是對離任審計材料清單介紹。對于有著開展離任審計訴求的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人員來說,如若對該項審計活動所需準備資料不夠了解,便有必要對文中介紹內容作具體把握,從而以為該項審計活動開展做好資料方面的準備!